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的通知
省公运办[2007]14号
各基层工会:
为全面贯彻落实“组织起来、切实维权”的工会工作方针,广泛开展以“敬业、求知、关爱”为主题的新世纪职工之家创建活动,根据2007年年度工作安排,结合我会省公运办[2007]3、6号文件精神,现将评选先进职工之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工青妇工作提出的“四个” 作用,遵循“敬业、求知、关爱”为主题的新世纪职工之家创建宗旨,努力把创建工作建设成为组织健全、维权到位、工作活跃、作用明显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。
二、评选条件
评选以《贵州省交通系统先进职工之家考核标准》(注:标准附后)为依据进行综合衡量、考核,确实把条件具备、建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评上,防止弄虚作假。
三、上报时限
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《贵州省交通系统先进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》、《贵州省交通系统先进职工之家考核标准》表上报我会。
四、要求
1、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,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,统筹规划,把评选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,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。
2、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申报单位要按时上报相关材料,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参评,不再予以办理。
3、《申报登记表》必须统一以A4纸张规格制表,统一表格模板电脑打印填报。各单位可将单位或个人的电子邮件电告我会,以便电传(也可以自制)。联系人:杨立斌,电话:0851-5959881,电子邮件:GZGLYSGHYLB@126.com。
此通知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六日
主题词:评选 职工之家 通知 (共印55份)
中国公路运输海员工会贵州省委员会 2007年7月16日印发
版权所有:贵州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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